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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0日 来源: 阿旗人大 作者: 阿旗人大

  在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玉山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阿巴嘎旗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2018年,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旗委重点工作行使好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扎实推进人大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以指导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一、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助力全旗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凝心聚力推动旗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预算监督保稳定。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监督方法,及时听取审议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实现了对财政预算全覆盖、全过程监督。针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要巩固财源税基,做大政府财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预算管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支持旗政府采取各项举措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有序、和谐发展。

  (二)改革监督促发展。听取和审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了解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以及计划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对全旗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努力推进理财的科学化、精细化。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环保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根据自身优势做大三产,凝心聚力,促进旗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审计监督见成效。全面推行询问、调研反馈工作机制,建立人大监督、政府主责、部门整改的跟踪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对审计问题整改监督的范围和问责方式,优化了审计整改监督方法。听取和审议上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督促旗政府和被审计部门严格落实审计法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二、关注热点,依法监督,保障民生社会事业稳健运行

  (一)助推解决民生热点。2018年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出发点,梳理代表建议意见,对涉及全旗民族教育、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了针对性调研。

  围绕全旗蒙汉语授课使用标准语言情况和教学质量工作情况,提出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广蒙古语标准化、充实翻译人才队伍、加大培训等举措提升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整顿市面用文。

  围绕全旗畜牧业发展和牧民“算账养畜、合理消费”开展调研,建议政府继续加快改变牧区生产经营方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保护发展阿巴嘎黑马、乌冉克羊等地方品牌;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北部苏木鼠灾防疫工作,充分利用明年春季休牧有利时机,切实有效控制我旗鼠灾;教育引导牧民合理支配生产生活支出,勤劳增收。对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和草原生态奖励机制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牧工作的引导与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破坏草原生态行为,有效提高生态建设质量。

  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重点对全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调研,建议各有关部门大力整治食品安全隐患,实行食品安全网格化、过程化监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对全旗文化旅游工作相关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文化旅游发展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前提,争取推动绿色旅游项目落地、深入开展品牌创建、加大旅游宣传推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加大对信访件的督办落实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密切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合力。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依法依规交办并跟踪督办,促进了一批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为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公众满意度、维护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结合我旗“三大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人大代表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分别依法进行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通过听取交通局、城建局、审计局、财政局相关汇报,建议严格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履行好主体责任,夯实化解债务明细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化解存量债务,使风险可见进而可控,降低因债务引发的社会风险。加快财源建设,注重盘活用好现有财政资金,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积极组织资金,加大上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使我旗财政工作走上健康合理合法的轨道。

  污染防治工作方面:通过走访工矿企业、苏木镇牧户,建议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工矿企业进行关停。加强《草原法》以及草原保护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增强牧民群众依法保护和管理好草原资源的意识。健全完善草原保护监管、检查的长效机制,加强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严厉查处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环境,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细化重大举措。

  精准脱贫工作方面:通过入户调研,建议完善精准扶贫项目库的建设,为全旗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搭建资源共享平台,防止脱贫后再返贫现象的发生。加强房屋、暖棚等工程质量的监管和后期维护管理工作。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治标与治本、“输血”与“造血”相结合。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育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改变贫困面貌的激情和干劲,调动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三、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巴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办法》,推动我旗重大事项决策走上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轨道。听取审议了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和2017年部门决算报告,并作出批复。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推进人事任免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和制度,实现旗委任用干部的意图。坚持监督“事”与监督“人”相结合,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开展工作测评、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等方式,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次,接受代表辞呈4名,补选5名。

  开展了旗花评选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多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山丹花为阿巴嘎旗旗花。

  四、厉行法治,创新履职,全面推进依法治旗进程

  常委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在履职监督中与“一府一委两院”同步同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部分部门负责人赴监察委员会、公安局开展集中视察活动,通过实地看、现场问、听汇报等形式,参观了监委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谈话室、办公区,让代表“零距离”接触纪检监察工作,并就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等方面提出建议。在公安局刑侦办案区、110指挥中心等地,及时了解机关机构设置、队伍管理、刑侦科技手段运用等,同时从创新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力落实和谐稳定各项工作措施方面提出了明确建议。继续推行述职评议工作,组织4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作了工作述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二)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报告,督促“两院”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精神,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部门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听取了“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提出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促进普法效果的提升。增强参与立法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上级人大要求,对草原奖补、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调研,提出严格执行草蓄平衡制度、平衡生态保护与牧民增收关系以及破解司法改革中的瓶颈性问题等建议。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出台了《阿巴嘎旗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加强联系,有效沟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为代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广开途径,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一)注重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常委会领导将“下基层、到选区、见选民、看代表”活动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经常向代表通报全旗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扶贫工作,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始终重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今年举办了蒙汉两期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系统学习人大工作理论,使代表明确职责使命,了解人大工作的内容、程序和基本要求。始终重视畅通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渠道,确定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5名人大代表,每个代表不定期与选民见面沟通,听取建议意见,积极向人大常委会反馈。始终重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93人次代表列席会议、参加法院庭审以及考察视察活动,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始终重视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扎实开展了人大代表到选区向选民述职工作。68名旗、苏木镇级人大代表向选民做了工作述职。

  (二)注重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有效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将党员中心户、司法法务室与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相结合,为3处人大代表之家配备了电视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依托“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群众活动,通过定期接待、走访选民等方式,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深化代表小组活动,遵循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结合代表在原选区选举、居住、工作状况的实际,以苏木镇和旗直选区为单位分成8个代表小组,保证代表小组活动规范有序开展。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代表工作做到了内容与形式有机统一,丰富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三)注重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由旗政府领导主持召开专门交办会,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进行移交。采取对口督办、重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等有效措施,督促承办部门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联系,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经过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共同努力,代表提出的通电、通信、通路和牧区危房改造等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问题逐步得到落实。

  六、把握形势,夯实基础,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提高履职能力为出发点,以夯实基础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效能。

  (一)加强思想政治制度建设。我们把理论武装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素质能力的基础环节,围绕党的十九大、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等为重点开展学习,年内组织机关干部、苏木镇人大主席赴多地进行轮训。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人大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委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重点就精简会议、规范接待、厉行节约等内容狠抓了落实。会风文风明显改善,机关整体纪律作风得到巩固提高。

  (二)加强上下联动,提高整体工作能力。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人大工委就民族区域自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工作条例(草案)等多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了反馈。加大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今年每个苏木镇均召开两次例会,并聘请旗委党校老师对两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各苏木镇人大主席赴蓝旗考察学习,在预算审查联网机制建设、各项制度建设、硬件设施设备、软件建设规范化、代表履职和代表活动等方面交换了意见。举办了人大代表之家现场观摩会,要求各苏木镇人大以此为契机提升自身工作,查漏补缺,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指导苏木镇人大主席团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化了苏木镇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旗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得益于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苏木镇人大主席团的团结协作。在此,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监督方式方法有待完善;代表履职能力有待增强;苏木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人大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这些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大力推动学习、宣传和普及新修订的宪法,深刻理解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自觉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自觉在旗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人大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充分发挥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旗委决策的贯彻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旗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查、集中视察、专题询问等刚性监督方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化财政预决算监督,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人民健康、教育发展等民生领域的议题依法加强监督,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质量,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跟踪监督和追踪问效,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报备、审查、反馈工作流程,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制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强化对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进一步行使好决定权和任免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和上级人大界定的重大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等民主议政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群众意愿,确保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贴近民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新要求,明确决定事项,突出决定重点,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监督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有机结合起来,把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做到对任命干部任前知情、任中知人、任后知行。

  ——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完善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处理反馈机制。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学习考察和列席常委会会议,便于代表了解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各项工作情况,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的各项措施,协调“一府一委两院”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抓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做好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各阶段工作,切实发挥好人大常委会、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作用,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推进实事项目按时完成,我旗将以洪格尔高勒镇为试点开展此项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建议意见和建议意见办理先进单位,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继续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积极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不断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活动阵地的功能和作用。强化代表培训工作,健全代表激励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带领群众共同富裕。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旗人大常委会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以十九大报告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人大工作,全面发挥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职能作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使常委会各项工作顺应人民期待、代表人民意愿,努力将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强化党组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加强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以支持和督促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升全旗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强化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先进典型,提升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旗人大常委会继续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旗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全旗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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