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人大常委会出台《阿巴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这一专门办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实行“打分制”,得了“刚及格”的将面临整改,“不及格”的将要重作。
这一办法是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细化和延伸,创新了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按照暂行办法要求,旗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情况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运用的好坏关系着监督工作的实效。根据暂行办法要求,测评结果将由常委会办公室反馈有关部门,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和选拔任用时的重要依据,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仆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选拔任用的公信力。同时,满意度测评结果及测评结果不满意时常委会的处理情况还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监督,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