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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来源: 阿巴嘎旗人大办公室 作者: 阿巴嘎旗人大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促进《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在阿旗的贯彻实施,推进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增强民族团结,弘扬民族文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阿巴嘎旗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采取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一是切实加强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旗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等方式学习传达《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精神 ,确保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学懂弄通。定期听取蒙古语文工作专题汇报,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的同时,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支持力度,为更好地开展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二是成立阿巴嘎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旗直各相关部门每年以《条例》颁布实施周年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精神,提高社会各界对蒙古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三是以大型学术活动促进蒙古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与内蒙古大学蒙古语学院、北京大学西域研究所共同举办了全国首届别力古台与阿巴嘎部落历史文化研讨会。协助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蒙古语文室成功举办了全国第五次蒙古语文翻译专家会议。通过大型学术研讨及专家会议的参与和举办,进一步强化了阿旗与国内各大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的沟通协作,为今后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蒙古语文翻译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蒙古语文翻译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党政机关翻译工作,将原政府翻译室改为党政翻译室,设置编制,安排了专职翻译人员,进一步强化翻译员队伍建设,基本满足了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及会议材料的蒙汉并行需求。旗直各部门也加强了蒙古语文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起专(兼)职翻译队伍,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蒙文蒙语服务。

  (三)市面用文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市面用文管理工作,根据行署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全旗社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面用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对别力古台镇“一路一街”市面牌匾进行了集中整治,基本达到了规格统一,翻译准确,蒙汉文字比例适当的要求,牌匾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是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集中治理各苏木镇所在地市面牌匾,合格率达到了96%以上。三是不断创新市面用文管理工作方式,各相关部门、牌匾制作商及个体工商户之间已初步形成了牌匾制作、申请、审核及责任承担运行机制。安装了内蒙古蒙科立软件公司研发的牌匾管理网上审核系统,该系统投入运行以后,将大大提高牌匾管理工作效率。

  (四)民族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始终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理念,自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1亿多元,大力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对蒙语授课的学前教育实行免除管理费、保育费政策,免除义务教育阶段蒙语授课中小学学杂费和书本费,对高中阶段牧区户籍的困难家庭学生实施了生活补助政策;制定实施教学培训计划,积极派员参加盟内外各类培训活动,师资力量得到进一步强化。

  (五)蒙古语各类媒体及图书出版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一是不断提高蒙古语综合覆盖率。“十二五”时期末,蒙古语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了98.5%和95%,基本满足了广大蒙古族群众收听收看蒙语节目的需求。二是大力发展蒙古语书籍出版产业。将蒙古文书籍出版产业增加到本地的特色产业中,成立阿巴嘎旗悟翰蒙古文印刷厂,并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和优秀翻译人才,整合资源,积极推进蒙古文书籍出版产业的发展,2006年以来,共出版蒙文图书27部。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提高基层群众的信息需要。“瑙敏阿巴嘎”蒙文网站正式投入运行,建立蒙古语公共微信平台29个,随时为牧民群众提供各类政策法规和生产生活信息。

  (六)蒙古语语言魅力享誉区内外。近年来,阿旗举办各类蒙古语诗歌朗诵比赛活动50余场,比赛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激发了广大群众热爱民族语言文化的热情,培养出了一批既能创作又能表演和主持的语言艺术优秀人才。2011年,阿巴嘎旗民间艺术传承者在全国八省区蒙古语赞词比赛中荣获银奖,充分展示了阿巴嘎旗传统语言艺术的魅力。

  (七)蒙古语文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进展有序。开展向各苏木镇、旗直部门及基层牧民用户免费安装蒙古语文应用软件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使用蒙古语文信息化产品提供了便捷条件。截至目前,开展蒙古文信息化应用安装使用培训班2次,为30多个部门的75台电脑安装了蒙科立公司研发的最新办公软件及电子词典,为牧民用户安装了20多个蒙科立蒙古文手机输入法。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旗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总结实践经验,为今后更好地推进蒙古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还不均衡,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党和国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不理解,对蒙古语文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还不够清楚,重视程度不够;蒙古语言文字在医疗卫生、金融、通讯、交通等窗口服务行业和社会市面的使用范围有限,城镇社区的蒙古语文工作相对滞后。

  (二)蒙古语文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短缺,翻译水平有待提高。虽然成立了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但是从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人员有限,除了党政翻译室外,无其他专职翻译人员,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蒙语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蒙古语文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经费不足,调查研究、实用技术培训和其他专业培训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对蒙文图书出版、广播电视以及文化艺术事业、蒙医蒙药的政策性补贴不够。

  三、建议意见

  (一)继续抓好《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蒙古语文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蒙古语文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抓好《条例》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蒙古语文法制建设。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探索制定出台适用阿旗实际的市面用文管理办法,改变市场用文集中治理工作的被动状态。

  (三)抓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是体现蒙古语言文字发展的重要工作。经常性开展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调查工作,以《互联网+》的思维模式做出发展规划,认真加以实施。

  (四)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根据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收入状况,逐步提高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确保蒙古语文工作部门的基本经费需求,为全旗蒙古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五)切实加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应把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各苏木镇(区)、旗直各单位年终考核范围,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阿巴嘎旗人大常委会《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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