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旗人民政府:
阿巴嘎旗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调研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旗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强化治理,全旗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执法调研组在旗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先后对学校、矿山企业、建筑工地进行了安全生产调研,执法调研的重点明确,形成的执法调研报告客观、实事求是,会议同意执法调研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建议:
1、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加大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加强企业、学校、机关、社区、牧区的安全生产的宣传、实施,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继续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2、坚持依法行政,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要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加大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力度,完善重大危险源(库)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政府监管主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定期加大安全生产督查督导力度,有针对性的排查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4、创新理念,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处理好加强监管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优化为生产企业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做到服务与监管并重,努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安全技术、安全法律法规服务,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5、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培养一支懂法守法、文明执法、技术精良,作风过硬的安监执法队伍。
以上审议建议,请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制定相应措施,抓好落实,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在六个月内将处理情况报告旗人大常委会。
2013年6月27日